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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使用規則
2022/10/10
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神神學院圖書館使用規則
108年8月26日經108學年度第1次圖書資源會議通過
 

第一條    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神神學院(以下簡稱本校)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發揮圖書館應有功能,維護圖書館內閱覽環境之寧靜與整潔,並保障入館讀者公平利用館內資源設備之權益,特訂定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神神學院圖書館使用規則」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 
第二條    開放時間:
    一、學期中開放時間如下:
      禮拜一~禮拜四:08:20~12:00、13:00~22:00
      禮拜五:08:20~12:00、13:00~17:30
    二、國定及例假日閉館不開放。
    三、全校性活動、寒暑假及特殊情況,本館得於事先公告後,調整開放時間。
第三條    服務對象
    一、本校教職員工、學生持本校教職員證、學生證刷卡入館。
    二、本校兼任教師、校友、圖書館之友或推廣教育課程學員、本校志工憑借書證刷卡入館。
    三、本校教職員工滿12歲之直系眷屬,憑本館核發之證件刷卡入館。
    四、持本校館際合作圖書館借書證來館時,憑該證刷卡入館。 
    五、本校合作單位及禮遇人士得檢附相關資料換取來賓證刷卡入館。
第四條    本館所藏參考書、期刊、報紙及其他特殊圖書資料限館內參閱,不得攜出館外,如需複印,應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,若有違法情事應自行負責。
第五條    本館公用電腦除資料查詢服務之外,嚴禁從事與圖書資訊無關之連結使用。
第六條    館內已設定之各項設備及電源開關,除館員外禁止擅自變動。
第七條    使用者入館需穿著得體,不可攜帶食物、飲料、寵物(導盲犬除外)及各項違禁品入館。 
第八條    使用者入館需共同維護館內閱讀環境品質。使用電子產品及交談音量,不得造成他人困擾。
第九條    使用圖書資料不得有註記、污損、剪裁、私藏或其他破壞行為,並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使用館藏資料,如有違反,讀者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。
第十條    讀者個人財物應自行保管,並於離館時攜出,未攜出遺留館內之物品,除飲品食物當即丟棄外,館方得移置失物招領區自行認領,圖書館不負保管之責。
第十一條    使用者應遵守館內各項規定,如有違規情事勸導無效,館方得逕行限縮其使用權利。
第十二條    本規則經經本校圖書資源會議議定後,陳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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