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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閱規定
- 圖書館之友
- 圖書館之友借閱以5件為限,借期30天;若無人預約,應逐次完備續借手續,至多不得超過二次。
- 填具申請單,並經得二位推薦人簽章,推薦人需為長老教會或友好教派牧師或南神教職員(不包含本館館長及館員)。
- 該推薦人須經本館館長同意。
- 圖書館之友需遵守本館各項相關規定,並依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申請借書證。履約保證金得於繳回借書證時全額退費。證件如有遺失,重新補發酌收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。
圖書館之友借書證申請表